笔趣阁H - 原创同人 - 汉族风俗史(全五卷)在线阅读 - 第七十五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第七十五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兼并,族田已成为买卖兼吞的对象,也逐步破坏了宗族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如郴州陈氏的族田,就大量被本族的豪绅买去,化公为私,名为购买,实则侵渔。 民国《郴阳陈氏家谱》卷一《族谱遗训》。宗族失去族产这一经济基础,就势必丧失了它凝聚力,加快了它的离散。

    ??2.修谱从宽

    ??在民国社会动荡不安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在修族谱时,出现了“源流主宽”的现象。过去,一个家庭如果无子,收外姓子弟为继嗣,则在族谱中只能别为附谱,以免混淆血统,造成“乱宗”。民国时期,这种情况则逐渐有所松动。如在汝城县,民国时期,已是“阖县家谱,主宽者为多” 民国《汝城县志》卷二一《政典志?礼俗下》。,即使系外姓收入继嗣者,与本姓一视同仁,不入“另册”。“这表明人们宗法观念有所淡化,对‘异姓乱宗’的防范有了放松。” 严昌洪:《西俗东渐记》,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253页。

    ??三、乡里风俗

    ??1.邻里互助成风

    ??邻里互助,是汉族社会代代相传的惯俗,民国时期仍沿其旧,而且互助内容及於许多方面。首先有婚丧事的互助。山东乳山、海阳地方,人家有女将嫁,亲邻各送麦面若乾,云是“给闺女做‘体已乾粮’”,名曰“送面”。人家结婚,村人或多或少,总以红纸相裹,送一点钱,书面上叫“喜仪”,乡人只称作“人情”、“送人情”。至娶亲之日,俗称“办喜事”,村人不呼自至,纷纷前去帮忙。其中有些人且是办某项事务的有经验的里手,如记帐的,采购的,办宴的,接待的,掌司礼仪的,几乎形成专职,甚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