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
书迷正在阅读:都市:校花成了我老婆大人、国运:我成了龙国唯一希望、人格分裂的我是孤儿院院长、玄幻:从被逐出家族开始、玄幻:我在神魔墓地开书店、玄幻:原来我是万器之祖、开局签到阴阳圣体、我是个律师、镇守边关三十年,请皇兄退位!、我苟在校园修仙被校花直播曝光了
??第七节隋唐汉族社会风俗 ??社会风俗较之其他风俗现象具有更强的传承性和稳定性,因而隋唐的社会风俗基本上也是前代的沿袭。当然,隋唐经济发展,社会相对安宁,使得这一时期城乡居民家庭和家族的结构显现出前所未有的包容性和统一性。族规家法的建立趋於系统和完整。科举的兴起也给社会风气带来很大冲击。 ??一、家庭风俗 ??1.父母妻子、五口之家 ??隋唐时期家庭风俗基本保持了秦汉魏晋南北朝以来“五口之家”,父母妻子的“小家庭”特征,但数世“同居共爨”的大家庭却得到朝廷的提倡。如郭州人张公艺“九代同居”,北齐、隋时均受旌表,贞观中,再次敕吏加以旌表。隋朝郭俊,太原文水人,“家门雍睦,七叶共居” 《隋书·孝义传》。,汉王杨谅为并州总管,闻而嘉叹,赐兄弟二十余人衣各一袭。唐朝初年,瀛州饶阳人刘君良,“累代义居,兄弟虽至西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人无私焉”;雍州万年人宋兴贵,“累世同居,躬耕致养,至兴贵已四从矣”,武德二年(619年),旌表门闾,蠲免课役;开元十四年(726年),御史大夫崔隐甫上奏朝廷:“青州北海人吕元简,四代同居。……请加旌表,仍编入史馆。”《旧唐书·孝友传》。但这样的大家庭在当时的社会中只占很少数。 ??隋唐家庭的人口在不断增多,成员关系也远较汉代复杂。若以府州为单位,每户平均十口已不足为奇。家庭组织扩大化从唐代法律反映了出来。《唐律·户婚律》“子孙不得别籍”条曰:“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诸居父母丧……,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若祖父母